近日,我注意到全国多个司法机关发布的关于新印章的通知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些公告所依据的《印章管理办法》并非真实存在,然而惊人的是,这类消息居然在不久前还被许多法院和检察院引用。
4月11日,我撰文指出这一问题,然而直到昨晚,我再次查看这些公告时,赫然发现它们已经神秘消失了。但遗憾的是,全国范围内,仍有至少28家司法机构在官微上继续发布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有关的新印章启用公告,其中包括1家公安局、24家法院以及3家检察院。
这种情况令人堪忧。在法律程序和司法公信力日益受到重视的当今社会,相关机构如此肆无忌惮地引用虚假的法规,实在是对公众信任的极大破坏。
有人可能会质疑,为什么我对这些问题持如此关注,甚至被指责为制造噱头以获取流量。但我认为,作为一个公民,有责任关注社会中的不正之风。如果质疑我的人是那些受益于现状的个体,我倒能理解其态度。但若是普通大众,那就令人感到可悲了。
谁会冒着风险去追逐流量?真正关心社会问题的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会选择站出来发声。与其追逐迎合潮流的短暂快感,不如大声提出质疑,对社会的现状表示关切。
“为何我的眼中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深深热爱……”


